代購電工作宣貫會的心得體會
中國電力網發布時間:2021-11-27 14:27:52
作者:李忠翠
今天通過學習了公司市場部組織的關于如何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關于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1〕809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21〕913號)等文件要求。”的培訓,使我懂得了什么是代購電,哪類用電必須參加市場化交易,哪類用電不參加市場化交易。
通過今天的學習,我們重點要掌握我們的電價從12月1日起,有原來的目錄電價中多種電價變為兩大類:一類是用電類別為居民生活電價和農業生產電價的執行云南電網銷售電價表的目錄電價;另一類是除了居民生活用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以外的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必須參與市場化交易,有用戶與第三方直接購電或要求我們電網企業代購,總之不論哪種方式購電,都是參加市場化交易,電價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變化,無固定價格。
通過今天的學習及要求,我們作為一線的基層員工迫在眉睫要做好的工作就是核實好我們本轄區內那些用戶必須參加市場化交易、哪些用戶不需要參加市場化交易。只有如實地做好此項工作,我們的電價才能執行到位。通過現場核實與系統對照,得知我們哪些用電類別執行錯誤,電價及用電類別執行錯誤的用戶,要及時在營銷系統配合修改,確保我們的電價百分之百的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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