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將煤電系統作為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基礎設施,通過發展新技術和推動體制改革,探索適合中國的煤電轉型路徑。
煤電一直以來都是中國能源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時,建議將煤電作為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基礎設施,正確認識煤電的重要性,以支持新能源快速發展。
煤電系統作為新型能源體系重要基礎設施的必要性
當前,以風電光伏為主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是新型能源體系建設的重點。新能源雖然具有清潔低排放優勢,但如風電光伏等清潔發電方式也存在不穩定問題。由于受天氣影響較大,風電光伏發電方式在不同季節乃至一天中的不同時刻都有較大的出力波動。近年來風電光伏增長迅速,裝機量一直以兩位數的增速快速上升,發電量占比也有顯著增加,儲能發展雖然有一定貢獻,但更多的還是煤電系統支撐了風電光伏的快速增長,在保障電力供給的同時對沖了風電光伏的不穩定風險,為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保駕護航。
煤電一直都是中國能源系統中的供電主力。中國擁有世界上最大最先進的煤電系統,且全國煤電機組平均壽命僅12年左右,與40年左右的設計壽命相比還非常年輕。煤電發電小時數在本世紀初接近設計標準的5500小時左右,近年來逐漸下降,2024年下降到4200小時。這并非是因為對煤電的需求減少,而是煤電定位轉向了支持風電光伏的穩定性。
在現有中國電力系統中,煤電系統龐大、年輕、效率高、布局優且沉淀成本高。如何在建設新型能源系統進程中充分利用煤電,國際上沒有可以借鑒的經驗,需要中國政府、企業和專家學者面對和解決。中國的低碳轉型政策應考慮向煤電靠攏,煤電能夠在中國碳中和過程中成為新型能源系統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
煤電對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意義
首先,煤電在保障電力供給安全穩定和維護能源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強調能源安全問題,把保供作為前提。風電光伏等不穩定可再生能源占比逐漸增加,中國面臨著以一個不穩定的能源供給滿足快速增長的電力需求的問題。目前,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不穩定問題已經得到了一定重視,搭配儲能等提高可再生能源穩定性的措施已經開始在各地推行。然而在面對長期天氣波動和極端氣候時,新能源和儲能組合的電力保供能力仍然有所不足。例如,近幾年在四川等地重新開始出現“拉閘限電”現象。與以往因基礎設施建設不足導致的“拉閘限電”情況不同,近年的限電現象是因為水電等可再生能源供給的季節性短缺,以可再生能源供給為主的地區在出現供給短缺時由于煤電等備份電源儲備不足,導致只能依靠“拉閘限電”等特殊措施來平衡電力供需。在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氣候變化問題日益顯著的形勢下,為避免類似情況頻繁發生,在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時需要重視煤電在保供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中國大量優質煤炭資源構建的煤電系統,能夠在電力需求高峰及可再生能源電力出力不足時迅速提供充足穩定的電力供給,保障社會正常運行。
其次,在靈活性改造、碳捕獲與封存(CCS)等新技術加持下的煤電系統,能夠在降低排放的同時幫助電力系統平衡供需,以轉型后的新角色繼續為新型能源體系保駕護航。中國擁有大量現存煤電機組,如果能夠大規模開展靈活性改造,這些煤電能夠以較低的成本為電網提供大量靈活調節資源,在電力供需出現不平衡時快速參與調節,提高電網整體運行效率。CCS技術也日益成熟,煤電在搭配CCS后能夠有效降低碳排放,使煤電在低碳轉型背景下也能繼續參與電力生產。受益于中國現存大量固定成本“歸零”的煤電機組,“煤電+CCS”的低碳可靠供能組合長期成本將會低于需要大量新建儲能電站的“風光+儲能”組合。
煤電與新能源融合轉型的政策建議
能源低碳轉型中的煤電問題是中國獨有的問題。在推進低碳轉型的過程中不能盲目照搬別國經驗,需要考慮中國實際情況,以高效合理的方式處理中國的煤電系統。建議將煤電系統作為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基礎設施,通過發展新技術和推動體制改革,探索適合中國的煤電轉型路徑。
第一,正確認識煤電在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合理規劃煤電容量,保留現存先進煤電機組,以運行小時數下降的方式實現煤電轉型退出。盡管風電光伏未來將會成為主力供電角色,但煤電對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其保供作用和調節作用難以被新能源替代。在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時需要明確煤電保供和調節作用,不應大量關停現存煤電機組。應當保留先進煤電機組,“關而不拆”,保證作為調節和備份能源的煤電容量,以運行小時數的逐漸下降而不是拆除機組來逐步實現煤電的轉型退出,為新型能源體系的安全穩定運行提供保障。
第二,推動煤電靈活性改造相關的技術研發和落地,大規模開展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引導煤電向靈活電源轉型。新建儲能電站需要大量固定成本,而對現存大量煤電進行靈活性改造可以快速、低成本地獲得大量靈活電源,進而支持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入網。目前靈活性改造已經有了初步的進度,應當進一步推動靈活性改造相關技術研發,提高改造效率,降低改造成本。同時通過出臺政策激勵和設立規范標準引導等方式推動企業主動開展靈活性改造相關的技術研發和項目落地。明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的煤電轉型退出路徑,支持煤電向靈活電源和備份電源轉型。
第三,重視CCS技術發展和應用,盡快降低CCS成本,通過搭配CCS降低煤電碳排放,讓煤電在新型能源體系中有更大的發揮空間。當前CCS成本仍然較高,相關產業鏈和市場環境尚不成熟時,應當增加對CCS技術的重視程度,增加研發投入,盡快將CCS成本降低到能夠大規模商業應用的水平。建議推動CCS上下游產業鏈建設,完善行業規范,在全國范圍規劃部署CCS配套基礎設施。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碳交易機制,推動碳市場建設,通過碳交易機制為CCS提供更多盈利空間和市場機遇,為CCS商業化運行提供必要環境。中國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時間緊任務重,且中國煤電系統及整體能源系統體量龐大,考慮到“煤電+CCS”組合長期的高效率和低成本優勢,有必要推動CCS技術適度超前發展。
第四,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通過市場機制和價格來體現煤電作為靈活電源和備份電源的價值,為煤電轉型提供充足動力。當前電力市場中不同發電方式的電力價格主要依據是發電成本,對電力質量考慮有限。然而隨著電力系統越來越復雜,電力的可靠性和充裕程度等質量因素也應該納入電力價格的考慮范圍。穩定、可靠且充足的煤電相比波動性較大的可再生電力,在電力需求較高時擁有更高的價值。應當進一步探索電力市場化改革措施,完善容量電價機制等能夠有效評價煤電價值的相關機制。對煤電參與調峰調頻,煤電作為備份電源等角色建立有效的補償和價格機制,通過市場化手段為煤電轉型提供持久動力,進而讓作為新型能源體系重要基礎設施的煤電系統能夠長期高效運行。
最后,確立將煤電系統作為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基礎設施,是從本質上構建了中國“煤電系統護航新能源”的漸進式低碳轉型范式,符合“先立后破”的發展理念。其重要實踐意義在于:一是具有現實性:可以避免類似歐洲能源危機的激進轉型風險;二是具有可行性:可以通過煤電與新能源融合機制降低社會總成本;三是具有動態性:未來10~20年煤電角色將從主力電源逐漸轉向輔助調節性電源,最終成為“戰略備用”。這一思路應該成為中國“雙碳”戰略的核心組成部分。
來源:第一財經
作者:林伯強,系廈門大學管理學院講席教授、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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