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售電網獲悉,西藏發改委日前發布關于印發《關于促進西藏自治區 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通知,其中提到,完善和明確上網電價政策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拉大峰谷價差,明確內需光伏和儲能項目上網指導電價。自發自用增量負荷離網光伏項目電價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自發自用增量負荷并網光伏項目電價由供需雙方、電網企業協商確定。外送光伏項目電價,按國家有關規定,由送、受端市場協商確定,主要通過受端市場燃煤標桿上網電價倒推計算,建立長期、穩定的電量交易和價格調整機制。
完善電力市場化交易機制。積極參與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穩妥推進光伏等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發展要求。能源監管機構核定全區光伏發電項目年度保障收購小時數,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內的電量由電網企業通過購售電合同結算,對增配儲能的項目適當予以傾斜,鼓勵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外的電量通過市場交易消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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