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國資委發布寧波洞橋垃圾焚燒發電新建項目(一期)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招標代理服務項目招標公告,詳情如下: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波洞橋垃圾焚燒發電新建項目已由寧波市海曙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海發改投[2020]222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寧波洞橋環保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一期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招標代理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寧波市海曙區洞橋鎮宣裴村野貓岙填埋場東側山林地塊。
建設規模:本項目占地面積約12.05公頃,總設計規模2250噸/日,分兩期建設,本次建設內容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設計規模1500噸/日,配置2爐1機(2*750噸/日機械爐排焚燒爐+1*50MW凝汽式汽輪機+1*55MW發電機),年可焚燒各類垃圾54.75萬噸(含協調處置的一般工業固廢、裝修垃圾、預處理后的醫廢、市政污泥等),建、構筑物占地面積約33253㎡,總建筑面積約47309㎡。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垃圾接收與儲存系統、垃圾焚燒系統、余熱發電系統、煙氣凈化及飛灰穩定化系統、脫硝系統、供水系統、水處理系統、電氣系統、熱工控制系統、附屬生產工程、場平工程、二次精裝、外立面工程、景觀綠化、土地征用、樁基工程、廠外給水排水工程等。
項目投資:根據核準批復本項目(一期)總投資約10億元,其中建筑工程費約33185萬元(含場平工程費約2300萬元),設備購置費約38407萬元,安裝工程費約7758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約11470萬元。
計劃工期:招標代理服務具體進度滿足招標人要求。
招標范圍:寧波洞橋垃圾焚燒發電新建項目(一期)勘察、場平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含爆破監理)和場平工程施工招標代理服務,以及垃圾焚燒發電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和工程總承包招標代理服務。以上招標項目的招標內容、招標規模和招標模式可由招標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標段劃分:1個標段。
質量要求:滿足招標人及招標代理合同規定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須有招標代理服務等相關內容。
3.2 投標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標截止日),投標人須在“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錄入信息,其相關內容已經該系統錄入完成。
3.3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并提供最近三個月(2020年10月至12月)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并加蓋社保機構單位章)。
3.4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招標人對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進行查詢(具體以開標當天“信用中國”網站.cn查詢為準),若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則否決其投標。若在開標當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查詢且一時無法恢復的,可在中標公示期間對中標候選人進行事后查詢,如中標候選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本項目重新招標。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時間,下同),攜帶報名資料到寧波市解放南路208號建設大廈2016室獲取招標文件,也可通過網絡報名獲取招標文件(將第4.2條要求的報名資料掃描件發送至769892982@qq.com,審核通過后通過郵件回復方式發送招標文件電子版),疫情期間建議選擇后者。超過上述規定期限的,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4.2 報名資料:①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人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上次資料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5、招標公告發布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寧波市國資委網站(http://gzw.ningbo.gov.cn)、浙寧波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上發布。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即投標截止時間)為2021年2月22日9時30分;地點為寧波市解放南路208號建設大廈2016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寧波洞橋環保有限公司
地址:寧波市解放南路208號建設大廈2016室
聯系人:朱先生
電話:13967832969
郵箱:769892982@qq.com
監管單位:寧波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電話:0574-8928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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