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國家電投黨組書記、董事長錢智民主持召開集團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國家電投董事江毅、盧純、祖斌、朱鴻杰、劉德恒、楊清廷、聶曉夫,職工董事李厚新9人出席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聘任徐樹彪為國家電投副總經理的議案和解聘王樹東國家電投副總經理職務等經理層人事任免的議案。
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電投2021年工資總額預算方案的議案。會議指出,國家電投作為國資委首批實行工資總額備案制管理的9家央企之一,能夠認真貫徹國家關于工資管理的基本政策和國資委關于2021年工資總額預算工作的具體要求,積極落實董事會職權,特別是薪酬分配權按照“效益決定、效率調節、水平調控”原則首次實施工資總額備案制管理,實現了工資總額備案制管理改革的平穩起步。未來要繼續按照國家政策和國資委管理要求,結合企業發展實際,持續完善工資薪酬分配辦法,真正發揮激勵和促進作用,不斷提升員工的幸福感與凝聚力,助推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
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電投金融衍生業務管理制度及2020年度內控體系工作報告的議案。會議認為,金融衍生業務管理制度是國家電投積極貫徹落實國資委8號文件有關要求的具體舉措,制度結合企業實際,業務范圍與定位明晰,且嚴守套期保值原則,將有效保障集團公司建立“嚴格管控、規范操作、風險可控”的金融衍生業務監管體系。會議指出,2020年內控體系工作報告系統完整地反映了全年內控工作開展情況,會議要求進一步優化完善集團內控體系對風險的識別、認知、評估與化解機制,抓好“四重”,即重點領域、重點業務、重點企業、重大風險,持續提升內控體系的有效性,不斷加強國家電投的內控體系建設水平。
會議還聽取了子企業股權劃轉事宜、董事會議定事項落實情況及董事會執行委員會、總經理辦公會行權情況的匯報。
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公司治理處三級調研員郭欣旺,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董事會工作局)二處干部唐繼和;集團公司總會計師陳西,總法律顧問吳姜宏,總審計師梁玉豐,國家電投法人治理部(董事會辦公室)、人資部、計財部、法商部相關負責同志,專職董事代表列席會議。
責任編輯: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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