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北能源監管局11月5日印發的《冀北電網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優先調度實施細則(試行)》,當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受限時,按照優先級由高到低的順序安排可再生能源場站發電。所有光伏扶貧電站優先級相同,均設為最高優先級。
對于部分容量享受扶貧指標的光伏電站,在有功控制時將其拆分成一個扶貧電站和一個非扶貧電站,對于扶貧電站按照全容量享受扶貧指標的光伏電站控制原則優先發電,對于非扶貧電站按照與普通光伏電站相同的原則下發出力指令。
此外,部分容量享受扶貧指標的光伏電站拆分后,發電計劃、功率預測等兩個細則考核內容均按照兩個不同的場站分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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