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能增能減是三項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如何真正建立分配有序、激勵有效的市場化薪酬分配體系,實現價值導向和激勵活力,是當前擺在廣東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薪酬改革面前的重要考題。近期,廣州供電局改變現有“以崗定薪”的分配模式,構建市場化薪酬分配體系,打出一套以價值評價為核心的薪酬激勵“組合拳”,有力破解收入能增能減難題,成為企業激發價值激勵活力的有力抓手。
分好“大蛋糕”,配好“責任田”
工資總額是“大蛋糕”,如何切分事關價值激勵導向。在工資總額分配方面,廣州供電局實行工資總額核撥制,由各單位內部逐級向下分解,解決基層單位分配空間、權限不足的問題。同時,發揮價值激勵的導向,對內部挖潛成效的好壞、用工和成本節約的多寡、組織業績表現的優劣,給予總額獎勵或扣減,引導各單位轉變過去“要人要錢要資源”的簡單思維。
根據廣州供電局優化工資總額預算模型,對人員使用效率高、單位成本資產投入產出效能高、組織業績優秀的單位,分別給予定員激勵工資、成本資產效能激勵工資和工效聯動工資,賦予各單位充分的總額分配權限,對單位成本資產投入產出效能高的單位,給予成本資產效能獎勵;相應的,人員使用效率低,成本資產效能低的單位將進行總額扣減。
在資金分配方面,廣州供電局優化工資結構,最大程度地擴大基層單位工資分配“責任田”。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比由過去的40%,調整為不超過70%;充分授予各級組織和直線經理總額預算分配權、考核評價權和績效分配權,從優按勞分配,合理拉開員工收入分配差距,激發團隊活力,實現個人、團隊和企業的相互賦能、共同發展。
目前,廣州供電局已構建成熟的績效量化價值鏈體系,形成了良好的員工績效管理文化。三項制度改革以來,廣州供電局70%的人員均納入量化范圍,覆蓋面和績效工資使用率全部達100%,同崗級月度績效分配差異率平均達42%,同崗級月度最大分配差距達5000元。
動態評價,人盡其用
廣州供電局人力資源部主任吳倩認為:“收入能增能減不是簡單的增減,而是從增減中發揮正向激勵導向,讓優者更優,同時帶動和引領其他員工共同精進、相互賦能。”為打通人力資源的價值創造、價值評價、價值分配3個環節,廣州供電局創新構建績效價值激勵模型,通過動態崗位價值評價、人才評價、業績考核評價3個平臺,快速甄別出優秀人才并予以績效激勵。
據悉,廣州供電局的員工綜合評價,從能力、價值觀、潛力3個維度開展,從而識別出高價值崗位和低價值崗位,挖掘稀缺型人才、喬木型人才,培育成長型人才和精英小團隊。
上述評價結果應用于績效分配,根據貢獻給予價值對等的績效激勵,增進各崗位的激勵體驗感、業績貢獻認同感、價值創造獲得感,激發各類人才以點帶面,引領和促推全員共進、同頻共振、相互賦能。
而廣州供電局創新建立的動態崗位價值評價模型尤為值得一提:根據不同成長類型人才的成長規律和專業特點,將人才價值創造的關鍵要素,如能力、價值觀、發展潛力等,與員工的崗位價值貢獻相匹配,與企業價值觀相融合,動態評價各崗位的價值貢獻,強化崗評結果的應用,從而挖掘和培養不同類型的人才,實現優上、平留、劣下。
多重激勵機制強化價值導向
為了進一步激勵員工價值創造動力,廣州供電局全方位豐富完善正向激勵手段,將績效激勵與崗位價值貢獻、支撐傾斜、其他激勵等維度掛鉤,建立“重獎、保障、津貼”的多重激勵機制。如建立低崗高績效工資制,體現多勞者多得、績優者厚得;建立項目崗級激勵工資制,推動創新人才的工作動力變革;加大向一線崗位傾斜力度,讓“苦臟險累”崗位勞有所得;對核心人才重獎厚待,激發全員爭優創先。
三項制度改革以來,廣州供電局在廣東電網公司的專業指導下,著力深層次推進員工收入能增能減,在人力資源“一盤棋”的布局規劃下,前端“能下”“能出”機制變化同步應用于后端兌現,成效顯著,市場化的績效價值激勵體系日臻完善。(黃慧敏)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