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電力系統結構體系的問題
實事求是地說,中國電力工業結構體系的定義是指服務于社會主義價值工程的建設而創立的,必然同國家的方針政策密切聯系,但它的本身不是方針政策,而是在方針政策決定之后組織實施的理論分析判斷,就是為了發揮系統的功能及達到系統的目標,利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和工具,建立一套分析范疇體系,進而制訂一套經濟有效的處理步驟或程序,或提出對原有系統改進方案的過程,有目的、有步驟的探索和分析,為決策提供所需的科學依據和信息。
坦率地講,結構體系是指執行服務于一定目的的實踐活動,功能在于改造客觀世界,特點是取得實際成果,且滿足制約因素;一方面是以追求全局結構的優化調整,在整體上著眼構思,在局部中著手實現,圍繞全局出發合理使用局部,以全過程管理關照好各個階段,既立足于目前發展的現實性,又展望未來前景的可能性;既能滿足近期的現實需要,又能適應未來的發展變化;另一方面是按照黨和國家規定的方針政策,利用科學技術的最新成就,圍繞規劃區發展定位分析、經濟走向與政策立場,針對規劃區的薄弱環節以優化結構調整為基本要求,以保障規劃區基礎設施的優化改造為基本原則,以服務于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為根本宗旨。
結構體系的特征
系統結構體系的特征,能夠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人”的要素,也指出了一個系統的作用功能是由要素、結構、環境三方面共同決定,當一個系統要素和系統環境既定的情況下,系統結構就是在組織管理方式上的決定因素。
整體性:圍繞在問題導向的整體性認識,既不忽略內部各因素的相互關系,又能顧全外部環境變化所可能帶來的影響,特別是通過信息,及時反映系統的作用狀態,隨時都能了解和掌握新形勢的發展。在已知的情況下,以最有效的策略解決復雜的問題,以期順利地達到系統的各項目標。
關聯性:是指系統組成部分之間以及系統和環境之間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系統的關聯性決定了系統整體性,以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系統分析應為系統決策提供各種分析數據、各種可供選擇方案的利弊分析和可行條件等。決策的正確與否關系到事業的成敗,那么,系統關聯性的理論分析技術則是構造這些成敗的基石。
動態性:從時間尺度和空間尺度來看,系統是作為一個運動著的有機體,其穩定狀態是相對的,運動狀態則是絕對的。系統不僅作為一個功能實體而存在,而且作為一種運動而存在。在縱向貫通與橫向對比,以掌握系統狀態來研究其規律,樹立超前的觀念,減少偏差,掌握主動,使得系統向期望的目標順利發展。
有序性:系統關聯性在空間上所表現出來的結構層次,以及動態性在時間上所表現出來的演化方向,使得系統具有時空縱橫的有序性。系統與分系統之間關系復雜,如縱向的上下關系,橫向的平行關系,以及縱橫交叉的相互關系等,各附屬新系統要為實現系統整體目的而存在,任何分系統的不適應或不健全,都將對系統整體的功能和目標產生不利的影響。
預決性:系統的有序性使得系統自動導向它的終極狀態,系統內各分系統的上下左右之間往往會出現各種矛盾和不確定因素,這些因素能否及時了解管理體制中出現的弊端分析、掌握和正確處理當前與長遠銜接的實際分析,將影響到系統整體功能和目標的達成。系統的任務就是充分利用和發揮系統分析的成果,并把這些成果具體化和結構化。
系統結構的組織關系
電力工業系統的組織關系。
從物理載體的運行機制角度來講,由六大環節組成,包括:
發電環節、輸電環節、變電環節、調度環節、配電環節、用電環節。
從系統運行機制的組織管理主體來分解,包括:
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五大發電企業;
在系統運行格局的分布來看,包括
國家電網公司
東北電網公司:遼寧、吉林、黑龍江
華北電網公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內蒙
華東電網公司: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
華中電網公司: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慶
西北電網公司: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廣東、廣西、海南、云南、貴州電網公司 超高壓輸變電公司
從系統運維建設的劃分來講,包括
五大發電企業(主營業務:發電)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五大發電公司瓜分全國發電廠;
注:各省發電廠主要從屬其中一個集團公司。
電力建設企業 (主營業務:基建)
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公司
中國水利水電第一工程局(注:十四個工程局)
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
各省火電工程公司
各省輸變電工程公司
電力設計單位 (相關業務:打雜工)
電力科研單位 (主要職責:科研活動)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電聯:行業組織)
◆ 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行業組織
◆ 業務主管是國家經貿委和國家電監會
主要業務:
◆ 政策及立法建議,行業規劃及體制改革
◆ 組織制(修)訂行業標準與行規行約
◆ 電力行業職業技能鑒定與培訓
◆ 電力行業資質審查、質量認證
◆ 科技成果評審及應用,信息服務
電力行業的劃分問題
目前,中國電力行業的定義是按照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來劃分,是指根據其使用目的總結為兩大主要用途:
1.電力生產業:指利用熱能、水能、核能及其他能源等產生電能的生產活動,包括火力發電(D4411)、水力發電(D4412)、核力發電(D4413)和其他能源發電(D4419)四個子行業。
2.電力供應業:指利用電網出售給用戶電能的輸送與分配活動,以及供電局的供電活動等,包括即電網(D4421)子行業。
3.熱力生產和供應(D443):指利用煤炭、油、燃氣等能源,通過鍋爐等裝置生產蒸汽和熱水,或外購蒸汽、熱水進行供應銷售、供熱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的活動。(這里是個問題)
分析如下:
功能作用:僅是電力調度,對電價調整不利。主要原因是“電力系統的規劃權限”劃分不清,由于內部之間的投資混亂,這樣就導致了市面上的投資者會產生錯覺,無形中是提高了競爭門檻,社會資本的投資者是從規劃角度來看投資重點以及規劃方案來看技術結構。這樣一來,那些社會上有技術優勢(資金不足)只會是埋怨“國家壟斷”;因而導致站在技術優勢的層面來湊熱鬧。無論是從技術效益的角度來分析,還是從結構調整的角度來看,實是不利因素。
關鍵在于:“電力法”
重點包括:國家電監會(SERC)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8號令(工程建設的制約關系)
《供電監管辦法》(電監會27號令)(供電企業)監管機構力不從心(小船航行在大海一般)、
得出結論:
供需矛盾,成本上升(直指投資混亂,破壞環境)
投資結構混亂,(猶如一個人在玩搭積木)
風險特征:
客觀性與必然性
偶然性與不確定性;
風險原因:
自然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政治風險;技術風險;
(人身風險;財產風險;責任風險;信用風險;)
風險性質:
經營風險;信息風險;體制風險;法律風險;
結構調整的突破口:
一是必須劃分清楚“規劃權限”。比如:電力行業結構劃分對象鎖定在“發電系統”,與“三棄問題”無關!
二是必須明確規定“電力行業結構與經濟結構關系”(長官思想要不得)
比如:“電力系統”關系與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
生產方式搞不清楚,就導致了上層建筑必須思考“制度問題”
時代在變,生產力與生產關系是對于投資關系而言的!正如電力需求側管理,根本上就沒有作用的!
電力系統運行機制,主要是對于物理載體而言的,這一點講清楚。
電力系統體制是對于管理主體而言的,與組織機構沒有直接關系。
“電力體制”與“電力系統體制”的概念不要搞混亂了!
電力體制是對于市場結構而言的!
電力系統體制是對于管理主體而言的!
“制度”是國家形式的總和。
所以說,如果僅是從負荷指標來看數據報表以分析問題,沒用!
再如: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的設計問題”:
從負荷分類的角度來講,網架結構的劃分:一種是公用網架,一種專用網架,但是,這兩種網架結構都包含了“城網結構和農網結構”,因此這與行業用電分類關系可以講是不清不楚!如何調整??與電壓等級無關!
“專用網架”又是包含了工業園區、電力大用戶,自備電源用戶以及居民用戶,“居民用戶”又包含有“城鄉結合的用戶”,這與智能電網的投資側重點又是混合的!
同理,如果用宏觀經濟的調控方式來看待”電力經濟“那就大錯特錯了!用微觀經濟的手段也不一定適應。關鍵是“規劃區的發展定位與經濟走向”
“系統分析”(System Analysis)的方式,是不完全適應我國實際國情的!坦率地講,“系統分析”(System Analysis)在本質上是有三種思維方式的演繹:
“政治思維”、“商業思維”、“工程師和設計師思維”
這樣對于投資者的身份來講,誰又是“正統血緣”誰又是“混血兒”?
“什么供應鏈上下游?”亂來!
應該要用哲學思維來思考問題!
比如:分析本屆政府的時代主題詞是“改革創新”
可以看出詞組:是改革到創新。
那么,回顧歷史:
“鄧小平是改革”、“三個代表是創新”
恩格斯指出:“歷史從哪里開始,思想進程也應當從哪里開始,而思想進程的進一步發展不過是歷史過程在抽象的、理論上前后一貫的形式上的反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 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 43 頁.
因此,要回到鄧小平改革的起點上來,重點是在于農村和工業界啊!
然而我國智能電網的投資側重點是在城市哦!難道這不是很矛盾嗎?
恩格斯說:“幾乎一切機械發明都是由于缺乏勞動力引起的。”(恩格斯,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624)
所以說,“電力系統的規劃權限”必須要明確!
投資方式與生產方式的關系必須要明確!
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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